张某在2015年10月份出资一百五十万元购买了一套120平米的房子,交房后发现房内墙皮脱落,地面裂缝,张某怀疑房子存在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2014年购买期房,2015年收房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开发商承诺给予维修。一年之后,开发商通知消费者可再次收房,却被要求缴纳房屋维修一年间的物业费。消费者无法接受。
在购房过程中,家住长沙雨花区的市民李某竟遭遇房产商“一房二卖”的恶意违约行为。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21日透露,该院近日对此案作出“退一赔一”的一审判决,即房产商向购房户退回143.5万元房款的同时,另赔偿其损失143.5万元并负担诉讼费。
“9·30”新政的落地,给京城持续火热的房地产市场降了一把温。与此同时,因购房新政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也随之而来。日前,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审结了一起因购房新政而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新政实施确给买房人履约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双方合同也有相应约定,故判决支持了解约。
昨日从襄阳市医保局获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电脑程序已经安装测试完毕,8月1日起我市将大范围启动相关保险的参保工作。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没有人社部门提供的参保证明,将不能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月26日,湖北荆州一百货公司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女子因电梯与楼面连接的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女子在遇险的一刹那,双手奋力向前,将幼小的儿子托举送出。最终,孩子被救,而女子则在短短8秒内被电梯吞没,不幸遇难。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当前,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权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致使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化,抑制了物业管理行业的长远发展。
葛某为了让孩子就读某名校,花费近千万购买了海淀区的两套学区房。葛某表示,原房主承诺赠送的两个车位,实际只有一个,并且孩子入学时原房主还额外要求给付20万元费用。葛某遂将原房主康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车位差价损失70万元并返还20万元。近日,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了葛某的诉讼请求。
骆先生等人出资每人购买了一套住房,如今已过去近六年了,仍没有拿到房子。房没买到手,钱还不给退,一气之下,骆先生等80名购房者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只按政府部门提供的范本了事,没有注意长远的规划约定,导致小区选举,监督规范,日常运营等产生很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