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3日表示,房地产市场需要一个长期、有效的基础性机制。但截至目前,只是采取了调控手段,如限购或调整对二套房、三套房的信贷政策,这并非治本之策。国际经验表明,房地产的“根”是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控制土地,通过卖地或开发来获得收入。但在此过程,要明确地方政府需留出足够土地财政收入,用以购置或控制一批房源,用较为平价的价格进行长期出租,支持本地经济发展。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丁爽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今年中国经济能够保持6.5%以上的增长,但要实现这一目标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今年仍然面临三个有利因素和三个不利因素。
网民表示,中央对住房市场的定位,强调了住房的居住属性,而要落实这一定位,必须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等“一揽子政策组合”,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长效机制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年初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对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土地供应,调整用地结构,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对去库存压力大的三四线城市要减少以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增加政府固定收入,抑制住房投机,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我国财税改革的一个重要选择。房地产税引发的疑虑有很多,能否既有效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又能真正促进资金“脱虚向实”?这需要认真对待和考量。
2月23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房地产市场和棚户区改造情况。
在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相关负责人对市场关注的房产税、房价走势等热点问题给予了答复。住建部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房地产税的相关工作。
23日住建部负责人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其中商品住宅13.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4%。商品房销售11.8万亿元,同比增长34.8%;其中商品住宅9.9万亿元,同比增长36.1%。
房地产税立法仍需时日。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不能自行征税。因此,房地产税的出台,需立法先行。房地产税涉及所有公民的切身利益,所以该税法出台前一定会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大可能地凝聚社会共识
在近年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中,税收政策一直备受关注。但房价是由多重因素共同决定的,不受单一因素左右。税收政策很难单独承载调控房价的责任,应该由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等多方面合力调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