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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发文!湖北全省住宅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

2020-02-1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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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省住建厅发出《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指导疫情期间全省住宅小区及办公建筑物业服务企业、使用人等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住宅小区如何防控?


该通知指出,住宅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人员进出必须测量体温并登记,严禁体温超过37.3℃的来访人员出入;暂时关闭小区内会所、图书馆、活动室等人员聚集场所,限制非本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住宅小区(包括快递员、外卖员等)。


封闭管理的同时加强内部公共区域的防护管理。对楼栋大堂、楼梯间、走廊、停车场、保洁工具房等重点公共区域,电梯轿厢、按键及扶手和出入门开关把手、可视对讲按键等高频次接触设施设备,每日清洁和消毒管理需达到相应标准。公共垃圾收集点、有疑似隔离或确诊病例的住宅小区等区域,应加大消毒剂量和频次,病人和密切接触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与防护品废弃物应设置专用垃圾容器集中处理并重点消毒。业主住户要做好自我防护,正确认识疫情,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共同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办公建筑如何防控?


通知强调,办公建筑复工前应组织全面卫生清理和消毒。明确办公建筑中央空调、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和设施的使用要求,同时要加强办公室、会议室、餐厅(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部位的管理。要求做好进出人员、车辆的防控和登记。尽量减少集中会议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集中会议,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人员间隔应在1米以上,且必须佩戴口罩。提倡员工分散进餐或错峰用餐,就餐时人员相隔距离保持2米以上。尽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调,封闭内循环的风口,如要使用应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通知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做好物业员工的培训和防护。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一线物业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附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全省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和所有权人、使用人等各相关方面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建筑设计院、省物业服务和管理协会、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专家,研究编制了《湖北省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湖北省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帮助,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统筹保障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急需的各类防护物资和经费,关心物业服务企业一线员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及时研究出台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和奖补政策,为返工物业员工提供便利。各物业协会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部门共同做好住宅小区、办公建筑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收集、研究和解决行业经营管理问题,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

联系人:省住建厅房产处  张璇  18064041177

附件:

1、湖北省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2、湖北省办公建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编辑者: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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