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部署,确保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如期完成。经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定于2021年1月中旬,对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市级督办检查。具体督办方案如下:
―、督办检查时间
初步定于2021年1月12日(各组根据情况确定督查时间)
二、督办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摸底排查任务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否落实对所有农村房屋安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下一步整治安排。对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2021年6月底基本完成。
3.各地是否召开县级部署动员会,牵头单位是否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查。
三、督办检查安排及方式
第一督办检查组
组长:杜学斌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市公安局王海涛、市发改委徐向前13986362851。
负责督办:南漳县;对接人员:南漳县住建局杨成 13797660008 。
第二督办检查组
组长:刘朝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司法局王艳兵、市教育局李剑蓝15872280092。
负责督办:保康县;对接人员:保康县住建局刘超
15172619939。
第三督办检查组
组长:周延华 市民宗委副主任 检查组成员:市财政局 汪雨、市民宗委陈俊19971917911。
负责督办:谷城县;对接人员:谷城县住建局王帮虎13707279938。
第四督办检查组
组长:熊福然 市民政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赵刚、市民政局彭海斌13117222291。
负责督办:枣阳市;对接人员:枣阳市住建局余平13972055746。
第五督办检查组
组长:雷运江 市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
水利和湖泊局郭丽华18995680178,市水利和湖泊局另派1 名人参加。
负责督办:宜城市;对接人员:宜城市住建局饶祯泰15971133177。
第六督办检查组
组长:李宇江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农业农村局汤爱选18671013589,市农业农村局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老河口市;对接人员:老河口市住建局韩永进13797605766。
第七督办检查组
组长:万筱青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文化和旅游局梁安新18372295871,市文化和旅游局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襄城区;对接人员:襄城区住建局陆锐15972249323。
第八督办检查组
组长:王春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检查组成员:市应急管理局龚晓年13117229587,市应急管理局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樊城区;对接人员:樊城区住建局张艳红13986310572。
第九督办检查组
组长:周义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检查组成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李鹏1388627200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襄州区;对接人员:襄州区住建局刘萍13886265666。
第十督办检查组
组长:刘作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赵俊13972212600,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高新区;对接人员:高新区住建局孙莉15971153258。
第十一督办检查组
组长:张丽华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检查组成员:市消防救援支队王琳18371007700,市消防救援支队另派1名人员参加。
负责督办:东津新区;对接人员:东津新区住建局康梦婷15872205257。
检查督办方式: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镇4个村,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督办检查,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在检查中严格按“八项规定”要求,注意加强
疫情防控。
2.各单位督办检查后,形成督办检查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于2021年1月18日下午17时前报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xfjwczkwj@163.com。
3.各组组长负责保障检查用车。
联系人:保安定
联系电话:3239321,13669000242
邮箱:xfjwczkwj@163.com
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编辑者: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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