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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台试点方案!事关住房!

2022-08-0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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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解决好
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
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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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襄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
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方案要求
2022年筹集用于解决
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
住房困难群体房源不少于3000套


01
对象

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三年无房产交易记录的人员;

多孩(包括两孩)、三世同堂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02
户型面积

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租售并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以不超过12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


03
筹集方式

优先筹集各城区政府已安置到位后的剩余安置房;按照“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综合评定”的原则,由实施主体采取公开募集的方式筹集未销售的商品房现房,对拟收购的房源项目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管理。

每个城区按职住平衡原则,试点布局2~3个项目;房源要求产权清晰、质量合格、交通便利、配套齐全、房源相对集中。


04
租金标准

收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房源所在区域,实行一区一价,原则上按不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05
销售价格

支持承租人及时购买。参照当期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市场价格,由实施主体按照相关财务规则核算成本,确定适度优惠的销售价格后,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06
上市交易

先租后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租赁满5年后,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购买全部产权,且获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可转为商品房上市交易。

编辑者:二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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