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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

2017-12-08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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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房管局(住建委):


现将《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1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地税局、省住建厅成立以省地税局局长秦守成和省住建厅厅长李昌海为组长,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征管处、技术处,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为成员单位的联合工作小组。联合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省两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管理协同,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解决各地反馈的问题。各地地税、房管部门要将《通知》精神联合向当党委政府汇报,制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共享和管理协同的工作方式、内容、分工、具体步骤及完成时限。


二、加强信息共享

各地房管部门要大力推行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网签备案管理,2018年6月底前实现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实时推送到地税部门信息平台。共享的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应包括,交易双方基本信息、房屋物理状态信息、交易与权利状况信息、成交价款信息等。各地房管部门要落实房屋交易纸质档案管理职责,推进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向地税部门提供查询房屋交易档案的接口。各地地税部门要在房地产交易办税环节采集房屋代码和不动产单元代码,通过房屋代码或不动产单元代码进行关联,将纳税信息实时反馈给房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签订保密协议,加强信息使用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加强管理协同

各地地税、房管部门要整合房地产交易与办税业务流程,实现交易和办税资料在房地产交易受理窗口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次认证,提高办事效率。要共同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定期交换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企业信息和诚信记录,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各地地税、房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好落实,2018年2月28日前将共同制发的实施方案分别报送省地税局(税政三处)、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省地税局和省住建厅将联合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


编辑者: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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