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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期报送建筑设计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

2018-01-1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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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353号)要求,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扎实推进我省建筑设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明确相关牵头处室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353号)和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按季度据实报送相关工作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内容详实。
  二、压实责任,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3〕52号)精神,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加强执法监督,优化市场环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发挥企业在建筑设计中的主体作用,积极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采取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竞赛评优等方式,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建筑设计招投标监管,会同招投标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的各项规定。积极探索应用各类媒介开展建筑评论工作,营造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促进建筑设计水平的提升。因地制宜推广“荆楚派”建筑研究成果,塑造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开展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试点工作,鼓励BIM技术在建筑设计及建造运营维护全过程的应用,鼓励设计企业积极参与和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智能建筑设计,对试点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二)加强勘察设计监管。扎实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必须依法实施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及时报送省厅进一步处理。加强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对已不符合相应资质资格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资质资格。推进勘察设计企业和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勘察设计企业、人员、项目、信用等数据库建设。做好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
  (三)推进工程建设新业态发展。积极发挥勘察设计的引领作用,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扩大工程总承包市场份额。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以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开展工程总承包。鼓励和引导勘察设计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
  三、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附件1)上报省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同时报送《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含电子版,附件2)统计到2017年四季度的相关信息。从2018年一季度起,请于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报送附件2(含电子版)相关内容。

  联系人: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张雨梅
  电  话:027-68873062
  邮  箱:
hbskcsj@163.com


附件一: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名单.doc

附件二: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设计管理等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编辑者: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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