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市住建局下发
进一步加强
市区在建工地
围墙建设管理的通知,
要求各工地
要严格按照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
美化围墙,
增设公益广告,
不得悬挂或粘贴商业广告。
通知要求
应沿工地四周,连续全封闭,建设砖砌体实芯围墙,坚固耐用安全可靠;遇软地质,应铺设混凝土浇筑钢筋龙骨地基础;围墙高度2.5米,鼓励房屋工地建设钢筋混凝土装配式围墙,建设耐久性强、牢固可靠、美观大方的围墙,围墙底部砖砌体0.3米高挡土墙,全密闭。
工地围墙要美化,其中墙体用琉璃瓦或砖体压顶,墙内外两侧用混凝土粉底、刮白,工地各出入口路面、地面应硬化,在墙体外侧刮白的部分上、或军绿颜色油漆面上、或军绿颜色塑料制品人工仿真草皮上,悬挂或粘贴公益宣传图文,做到图文并茂,并符合公益宣传等要求。
工地围墙不得悬挂或粘贴商业广告;不得悬挂横幅、竖幅;不得将公益宣传满铺墙面;严禁悬挂或粘贴黄色信息广告;严禁建设铁皮式围墙,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市住建局表示,建设单位是落实围墙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应将围墙建设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拨付到位。开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围墙围挡专项施工方案和效果图、结构图,确保围墙安全稳固、美观耐用。
编辑者:沙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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