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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新招:停车不再是难题!

2021-05-2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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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难

是广大车主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5月21日,修改后的《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根据这一管理办法,今后不仅可以单独供地建设停车场,而且还允许配建部分商业房产;同时,居民小区的停车位也鼓励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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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襄阳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停车设施,在城市道路、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布局公共停车场,促进城市建设用地复合利用。


单独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含地下非人防停车库、地上停车楼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建设的停车场只能作为公共停车场,不得对外销售、租赁。社会资本通过出让或租赁方式取得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可作为建设项目主体,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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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单独新建的公共停车场,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建设为停车楼或多层地下停车库时)或总建设用地面积(建设为停车场时)20%的附属商业面积


利用自有土地及老旧小区在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的项目,不得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土地权属人作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老旧小区在自有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的项目,还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取得小区业主同意,由业主授权或委托业主委员会(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代理)作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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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居住区内的停车场在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并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车服务,依法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决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居委会征求业主的意见后决定。







编辑者: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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