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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4-23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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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7日,市委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住建局党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工作来抓,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促进住建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十四届市委第四轮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汇报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和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层层传导整改压力,高效推进整改。制定印发《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带头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推动整改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联动、全程闭环的工作格局。


(三)及时监督提醒,有序推进整改。开展专题会议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分管联系部室跟进监督指导。市住建局机关纪委对照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发送《关于进一步推进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先后多次运用政务平台短信和QQ工作群进行提醒,督促各科室、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有序推进整改,健全完善整改台账。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1.关于落实“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重要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包保人员和专家组成督导组,对12个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对排查整治进度采取日通报各地专班、周通报各地政府的形式,给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工作开展滞后的县(市、区)领导寄发挂号信;对进度靠后的地区进行约谈,开展暗访检查。二是根据省厅发布的《全省县(市、区)C、D级自建房整治进展统计表》要求,襄阳完成C、D级隐患房屋整治,完成率100%;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经多方组织协调,争取8000多万元解决了城区破产企业2个家属院的拆迁整改工作。自建房排查整治多次通过国家级、省级专项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谋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城建计划,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反复征求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梳理汇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建议以及12345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接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需求和城市发展需求,对接人民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精准科学谋划城建项目。二是积极和相关部门对接,谋划新基建项目,打造智慧襄阳;积极与上级单位沟通对接,争取获得项目支持。三是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项目开工率不高的原因,以问题为导向,一点一策研究解决方案。


3.关于“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壮大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盯企业资质等级“生命线”,对拟申请高资质等级的企业提供全程服务,在工程类型、技术指标等方面给予精准指导,帮助本地企业晋升资质,增强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二是积极引进一批技术实力强、管理水平高、资金实力雄厚、品牌知名度高的央企、国企、省属重点建筑业企业在襄阳市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带动襄阳市建筑业整体实力提升。三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培育的通知》,要求县(市、区)住建部门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在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招标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企业,为襄阳市建筑业留住产值、留住税收。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对招投标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将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提高到5家,取消了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提高本地企业投标参与度。积极组织了3家企业申报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5个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4.关于“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动。充分发挥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统筹调度作用,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市场分析、研究房地产市场。二是优化政策。联合多部门出台了“新襄七条”“襄九条”,提振开发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为市场回暖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常态造势。举办秋季房展会、返乡置业“迎春安居嘉年华”、“宜居湖北·团购安家”等活动,为开发企业和购房业主提供购房平台。四是加强监管。与金融、法院等各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加强预售资金风险预警,加大日常工作巡查,及时短信提醒,切实加强监管资金收存管理和使用。2023年开展巡查406次,房地产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次,事中监管10次,发送提醒短信29451条。


5.关于“雨污排水管网改造不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排水规划修编,构建污水收集处理新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市政雨污水管网建设,系统补齐市政雨污水管网短板弱项。以市政排水管网排查为基础,分片区推进污水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整治,实施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推进重大缺陷整治等。


6.关于“城市排涝治涝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老城区排水不畅的问题,在降雨期间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将市民反映强烈的易渍涝点纳入排水防涝应急项目优先实施;二是专题召开强降雨防范应对复盘推演工作会议,组织现场踏勘,对中心城区7个片区55处重要点位,逐一分析积水原因,研究解决对策,按照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的原则,拟定了改造设计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纳入城建计划实施。三是编制了城市排水防涝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排水防涝三年攻坚项目库,组织相关单位、专家进行专题研讨,分年度分批次纳入城建计划,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短板。


7.关于“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不精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增加重点路段巡查频次,对巡查发现的破损、缺失路段及时维修,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完善改造工程,持续提升市区盲道管理水平。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排查力度,对阻碍、占用盲道的相关单位进行督办,督促按要求整改到位,维护盲道设施完好。分区划片实行网格化巡查管理机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市政道路新建、改扩建查验范围,规范移交手续。


8.关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不达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襄阳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起草编制《襄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襄阳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襄阳市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导则》《襄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襄阳市公园体系规划》,从规划、审查、建设、保护和管理五个方面加强对城市大树、城市历史风貌、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城市生态链、存量公园品质的规范和提升,促进襄阳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健全监管机制,提升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监管水平,目前,园林绿化工作基本实现“规、审、建、管、验”的闭环管理体系,项目提前谋划、手续完善、程序到位。同时,围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加大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加快推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成水淹七军公园、桃园公园、鱼梁洲中央生态公园等多个公园游园,以及董家台口袋公园、福地广场等口袋公园,目前正在加快推进连山湖生态公园、虎头山智慧体育公园等。


9.关于“美丽城镇创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美丽城镇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持续巩固美丽城镇建设成果,确保美丽城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二是严格督办检查。结合“共建共治·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保常态”攻坚活动,联合市城管委开展督办检查,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三是2023年,美丽城镇建设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经各地推荐,实地调研,评选30个镇(乡),为“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市级示范镇(乡)。当前,共完成63个市级试点,任务超额完成。四是全市有8个镇在2023年被省住建厅确定为“美丽城镇省级示范乡镇”。


10.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不积极”的问题


整改情况:编制完成《加快推进数字住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数字住建总体框架图。安排专人驻点市数公基专班,协调自建系统技术公司,配合市数公基专班开展CIM平台等基础底座建设。成立“智慧房管”系统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中国建设银行推进问题整改,每周通报督办进展情况。到安徽合肥考察学习,谋划襄阳城市生命线安全工作,依托专业技术团队开展襄阳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调研和方案制定。


11.关于“政务环境不够便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编办的指导下,分别与高新区、东津新区、襄城区、樊城区四个城区的18个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采取多种方式主动配合,加强对街道社区指导,帮助街道尽快熟悉工作流程,确保赋权事项平稳有序运行。同时,根据最新改革工作相关要求,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在后续改革工作中严格落实上级精神,积极推进,将相关事项下放到位。二是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租赁补贴工作;压实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下发了《督办函》;及时修订完善政策,取消了租赁备案的限制,调整了社保缴纳人群;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不动产登记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对接,按照“一套资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的工作原则,完善与不动产过户办理事项从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管理架构等多方面衔接,实现不动产+水电气过户(变更)一体化联动办理。襄阳市住建局进一步强化举措,在新开发运用的水电气网联动报平台中,增加了“水电气”过户功能事项,拓宽了工作办理渠道,同时,联动平台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搭建,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实时在线申请,进一步优化了服务环境。针对联合图审率、联合验收率,督促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使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全面实施施工图无纸化申报、施工图审查机构网上在线审查和监管部门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印发《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不断简化验收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12.关于“法治环境不够优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工作力量,市住建局法规科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增加调入一名副科长主持工作。同时提高工作站位,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执法办案培训,不断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案件限时办结若干规定》,严格“红黄绿”三级督办制度。超过两个月办理期限的案件列入红榜,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案件列入黄榜,不超过一个月的案件列入绿榜。坚持每周召开案件研讨会,推进案件办理进度,对相关办案执法人员进行追责问责。2023年8月份以来,所有案件严格按照90日时限进行办理,未有超期情况。二是制定《襄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通过减时限、减流程、减环节,强化顶层设计、主动服务企业,消防审查验收工作作为局党组第二批主题教育典型案例呈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关于“市场环境不够公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政策法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加强招标文件审核及管理。二是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政策,若出现遗漏或执行不力的,将追责问责,压实了落实上级决策的责任,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纪律保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14. 关于“重安排部署轻督办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住建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督办工作,安排专人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查。分别向各县(市、区)住建局提出了要求、进行了指导。二是制定《住建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市住建领域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求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执行“一证两书”系列制度。目前,襄阳市区所有的商品住宅均已实行了“一证两书”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5.关于“建筑市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关于规范实名制平台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无建筑资质的公司承包的问题立案查处,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书》,并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未批先建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整改、补办建设施工许可证手续、免于行政处罚的处理,并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6.关于“燃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组织开展“扫街行动”。市燃安委成立12个督导组,局领导包保成立6个检查专班,市城建支队成立4个稽查专班,分批次、分阶段、分区域对各县(市、区)开展了燃气隐患排查,提高排查质效。制定《襄阳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系统推进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严格开展消防审验工作执法,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对相关单位、企业逐个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召开集体约谈会,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现场予以帮扶指导。三是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企业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


17.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和《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思想上加强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印发《市住建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市住建局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市住建局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折不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二是专题研究。对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三是在全系统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整治行动”,2023年又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职尽责。四是召开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关于“‘第一责任人’履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确保证照应收尽收、审批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全覆盖,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有关情况,以确保无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发生。对个人事项报告及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备案登记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直接责任人责任。二是规范证件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按时收缴、集中保管、按需领用、定期核对,确保全部证照在规定的时限收缴入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保管;对新进人员持有证照情况进行清理和收缴,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督促持证人员及时上交;针对有遗失出国(境)证照的个别人员,责成其及时进行注销。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9.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织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把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相关汇报资料的复核工作,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0.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一案一教育”工作培训,规范“一案一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采取录音整理,同时集体学习了《关于印发“一案一教育”工作流程规范的通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21.关于“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县(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开展线上巡检、模拟核查、随机抽检,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各县(市、区)并督促整改,落实“谁填报、谁负责”。同时引入第三方核检,发挥第三方的专业优势,进行行业部门复检,确保调查数据的专业性。我市已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2022年7月顺利通过省级、部级质检。二是前后召开8次老旧小区工作推进会,就信息填报工作做出工作指示,并就各县(市、区)的信息平台填报情况进行了督办、提醒、通报,将信息填报工作纳入专项检查长期督查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22.关于“涉嫌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会是由行业的相关人员或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是:学术研究、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成果展览,可以组织交流考察学习。学会根据关于到园博会学习考察的相关通知精神,为学习国内外园林规划、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组织学会相关人员前往北京园博会进行考察学习。三是经核实市住建局自组建成立以来,未向学会拨付过任何财政性补助资金,未拨付过任何工作业务经费,两方在经济、财务上各自独立,今后在财务管理方面更加严格规范。


23.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工作就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多支工作餐费问题进行核实,落实整改清退责任,已全部清退到位。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政策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迅速对违规报销费用进行清退,已退还个人参与公务接待、工作就餐的部分费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整岗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24.关于“超额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清退并上缴市财政非税专户。进一步建立差旅费补贴制度,餐补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二是责令相关人员退回交通补助并存入财政往来资金账户。同时建立职工出差情况登记表,按照不同出差类型进行登记,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制定了《公务差旅报销管理规定》,从制度源头进行规范把控。对2023年以来差旅报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事前审批,事后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5.关于“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邀请专业部门讲解福利、津贴发放标准及范围,对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涉及资金清退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6. 关于“违规使用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使用现金结算问题相关单位已于2021年开通网银支付,并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了现金管理办法,所有的费用均采用转账的方式,从2022年起,现金明细账上无此类问题发生。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提高履职能力,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岗位调整、批评教育。


27.关于“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认真开展讨论分析,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二是收缴房租已与财局非税科负责人进行沟通,将房租转存到财局指定的专户管理,但需要先进行资产管理认定和房租减免的相关事项,目前正在开展资产认定相关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监督监管,确保资金合规合理的安全使用。健全财务监管体系,新制订了财务内部审计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


28.关于“收入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迅速抓好整改,所有款项已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并邀请财务法律专业人员进行讲座培训,确保后续资金使用合理合法。修改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29.关于“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住建局筹集这些资金是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通知》要求,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工作要求多方筹措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


30.关于“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全面提升系统各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系统财务人员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禁无预算开支、挪用预算开支,严禁违规开支。二是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全面自查,对2021年以来的账务进行自查,并建立了问题台账,逐项整改,责任到人,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31.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素质,增强业务能力。二是多渠道多频次加强招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三是按程序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对房屋招租拍卖价格进行评估,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屋,进行修缮维护。四是改善营商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32. 关于“劳务招标合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标合同主要素缺失,结算时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招标监管和规范合同管理的通知》,对中标合同主要素提出明确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3.关于“维修劳务外包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党纪法规进行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按制度程序办事,二是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公房、公租房维修工程招标清单、招标控制单价编制及维修公开招标工作,规范公房、公租房维修程序。三是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对涉及劳务、招标的项目进行全面的自查,确保整改实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4.关于“补办招标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襄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提高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能力。二是印发《关于严肃招标纪律 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了岗位调整、批评教育。


35.关于“违规确定中标单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认真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是招标文件的内容引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项目中标单位是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属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36.关于“推进机构改革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推进改革工作。二是学习《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襄阳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市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了解掌握职工需求,把干部职工的诉求放在心上,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三是积极推进改制单位职工双向选择社会化聘用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单位改制后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改制工作平稳推进。      


37.关于“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推动遗留问题化解。加大协调力度,主动跟进,高位推动解决复杂难题。同时完善工程变更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依法依规办理审核批复手续。


38.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科室对拟上党组会的议题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列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认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守政治纪律意识、严守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执行不研究不拨付、不符合程序不拨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从思想和制度上双管齐下,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工作是本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失职”的责任意识,严抓领导干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员活动管理的通知》,将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纳入管理内容,明确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调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确保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学习和规范管理,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确实有会议、出差或休假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事后及时开展补学,并做好记录。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0.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抓得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和主角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安排部署。二是严抓党建主责。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市住建系统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市住建局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和《“住建铁军,为民筑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方案》并印发。对系统党建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实现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清单化、年度工作项目化,确保住建系统党建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1.关于“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的督办,严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时按要求进行换届。2023年完成换届27个,电话提醒21个单位,发出换届提醒函6份。二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力度,2023年8月11日,举办系统党建工作培训会,邀请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有关同志从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等方面对系统党建业务进行培训,进一步促进系统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2023年11月底前,已指导27个基层党组织按要求进行了换届。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42.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二是严管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员活动管理的通知》,将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纳入管理内容,2023年上半年,对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并现场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有效促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每月定期督办各级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纳入党建考核日常管理,2023年已检查督办11次。通过加强学习和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提高了机关党员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积极性和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三是因会议、出差、休假等原因不能参加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事后及时补学,并做好记录。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3.关于“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审计相关工作条例规定,强调凡是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必须先召开市住建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中研究,相关单位、科室对拟上党组会的议题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报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列入市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认真对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如实、准确、详细报告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8月23日,市住建局党组按要求召开了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44.关于“整改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汲取教训,深入调查,全面查摆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二是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三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研究督导,精准调度,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累计召开各类会议三十余次,赴施工一线现场调度二十余次,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四是编制了治理技术方案,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工程化措施和管理措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质效显著提升。


45.关于“整改协调合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多举措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督办,不定期到项目现场进行抽查,对措施不力,进展滞后的,及时预警督办。二是加大上下联动、协调各方力度,根据市政府统筹要求、积极对接、协调各城区、各部门的项目建设工作。


46.关于“整改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位协调,积极推进问题化解。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核算出应配公租房面积,督促相关城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平衡用地,确保配建房源筹集到位。三是配合市仲裁委员会加快推进污泥处理费仲裁工作,依据仲裁结果迅速开展费用清算。


三、下一步打算


(一)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整改。市住建局党组将整改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销号更新整改台账,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未整改或持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整改边提高、边整改边总结、边整改边促进。


(二)修订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督促各科室、各单位对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出台住建领域正、负面清单。梳理现行规章制度,适时进行修订完善,不断规范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监管执法、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流程,扎紧制度的“笼子”,持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


(三)运用整改成果,提升住建工作。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让整改成果成为改进干部作风,实干担当的强大动力,市住建局党组坚决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激励更多干部敢于干事创业,确保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展现住建铁军的良好形象,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贡献住建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103255781,邮政信箱:襄阳市樊城区建华路15号,电子邮箱:xyzjjjgjw@163.com。




2024年4月23日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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