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新建住宅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区新建住宅品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0月1日,意见和建议请发送至电子邮件:xfjsza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与支持!
联系人:郭洪涛
电话:3236206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日
此次意见对于新建住宅的建设标准也作出具体要求:
1.新建住宅建筑住宅层层高不应低于3米。
2.住宅每个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担架电梯轿厢内净空尺寸不小于1300x2100mm(垂直放置担架)或1700x1600 mm(对角放置担架)。
3.住宅户内所有功能房间内隔墙在验收前必须砌筑完成。
4.同一批次和同一类型交房住宅不同楼栋其公共区域装饰面层材料应统一。
5.垂直布置的相邻两户户门,当两户门洞口距离小于1.5米时,为避免户门开启相互影响,两户户门均内开门设置。
6.住宅地上电梯厅墙面装饰标准不得简化降低,不得直接采用涂料或刮白等作为面层,应采用铺贴墙砖或石材。
7.住宅空调室外机位设置不应与室内机安装位置间隔过远,且应便于安装检修,室外机位尺寸应满足安装放置空间尺寸要求。当需要通过窗口搬送空调室外机安装时,其窗扇开启后洞口应满足搬送室外机的尺寸要求。推荐每户设置一个较大的室外空调机位以满足中央空调室外机安装放置空间尺寸要求。
8.住宅封闭阳台窗应按节能窗设置,严禁采用单层玻璃窗。
9.住宅入户大厅及通道宜宽敞明亮,宜设置采光窗以保证其使用舒适性。
10.设有公共连廊及内天井的住宅,应保证每层连廊采光通风的均好性,严禁部分楼层连廊因造型等原因影响连廊及天井内层房间的通风采光。
编辑者:榆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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