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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2017-09-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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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今年3月29日住建部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鄂建文〔2016〕67号),结合我市《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与《襄阳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方案》,经局党组同意,现在市区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房地产市场的整顿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三去一降一补”工作任务和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与整顿规范工作,坚决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坚决打击开发企业变相哄抬房价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通过对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中可售房源的集中清理,查找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有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是否有变相哄抬房价行为,是否有未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15日)

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专班对市区已交房、在建在售等所有项目进行地毯式检查,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传达此次市场整顿规范的精神及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开发经营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查找所开发项目商品房网上合同备案系统中的可售房源,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原因,认真填写房源清理自查表(详见附件),并将自查表于9月8日前上报至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大队。

(二)问题整改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可售房源属于未售出的,必须在15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并及时进行合同网签;可售房源属于已售出的,必须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各房源网签备案的时间节点。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将根据各企业上报的工作计划,合理调配网签备案工作进度。房地开发企业根据调配的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房源网签备案。

(三)全面检查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专班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源清理的工作进度适时督查督办,对存在捂盘惜售或者未网签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违规行为、列入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积极配合工作专班做好可售房源清查工作,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二)加强组织。为全力做好此次市场整顿工作,成立由副局长孔令波为组长,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侯红丽为副组长,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大队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专班,房地产市场执法监察大队具体负责房地产市场检查及房源清理整顿工作。

(三)强化落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违规行为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工作专班要加强市场检查力度,确保此次市场整改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襄阳市商品房房源清理自查表.xls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编辑者: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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