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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开展老旧小区试点 襄阳从未懈怠

2018-06-28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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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湖北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应以改善民生为核心,在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取得新进展,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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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牵涉的改造对象,主要是2000年以前建成的环境条件较差、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设施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且短期内无法纳入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老旧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改造老旧小区,通过改善老旧小区的生活环境,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大事。

 

全面排查摸底 因地制宜实施试点示范

 

全面掌握老旧小区管理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造规划,就需要开展老旧小区全面排查,其中包括对所辖区老旧小区的房屋建筑、小区公共部分基础设施和基本功能,老旧小区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现状,以及居民具体的整治需求等。

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各地要根据《湖北省城市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择10-20个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开展试点示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实施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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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民生后提升”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省住建厅发布的通知文件提出了几个民众较为关切的问题:

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弱电、道路、消防等改造提升项目,重点解决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消防安全以及环境整治等问题

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增建文体设施、扩充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等,对小区的建筑物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提升;

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同步考虑加装电梯、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等。

通知要求,湖北各地要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发挥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新模式。

 

改造老旧小区之路 襄阳早已出发

 

早在2017年12月,襄阳市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许晓林就已实地考察了部分老旧小区,谋划老旧小区改造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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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8年以来,襄阳市房管局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深入开展创文工作紧密结合,在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使改造后的小区逐步走上规范管理的轨道上动脑筋、下功夫。

为了做好老旧小区摸底调研,襄阳市房管局组织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其下属4个房管所人员,加班加点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市区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目前襄阳市配套设施设备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小区共537个,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最终确定了7个试点改造小区并完成了改造规划设计,为下步改造工作制定标准、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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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5日,市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规划院以及试点改造小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召开了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为使襄阳市老旧小区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市房管局计划分三年时间对城区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下一步,将继续会同城区政府、管委会,与社区居委会逐一对接,征求试点改造小区住户的意见,建立改造后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与所辖社区探索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相融合、共建共享的管理模式。

 

此外,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需要多方努力。通知要求,湖北各地应建立政府引导、社区组织、居民参与、职能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汇聚政府、居民、街道办等各方资源,治管并重,形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实现老旧小区居民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编辑者: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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