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市政府办印发通知表示
从本月起《襄阳市市区新建居住小区
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办法》
也就是原市政府35号令
继续实施一年
从2014年至今
这个管理办法执行六年、成效显著
市区新建居住小区
配建了29所幼儿园、9所中小学
近年来
随着适龄儿童逐年增加
市区幼儿园学位紧张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2014年市政府下发35号令
按照“谁开发、谁配建”的原则
新建居住小区住宅建筑面积
达到15万平方米或者
户数达到1500户及以上的
都要配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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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财务科发展规划负责人刘晓政表示,襄阳中心城区(不含襄州区)在2008年以来,一直到现在,一共配建了104所幼儿园。这104所幼儿园中,在2014年2月政府35号令颁布以后,需要移交的能够占到总数的70%。 原市政府35号令明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该按规划条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建成后的幼儿园归当地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所有,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刘晓政表示,目前各新建小区已经移交给城区教育局的幼儿园,一共有14所,新增了2800个学位,98个教学班,今年年底之前我们预计还要再移交给我们中心城区的有15所幼儿园,新增学位3000个,有100个教学班。
在今年年底前
要移交的15所幼儿园中
襄城区有3所
樊城区有4所
高新区有7所
东津新区有1所
根据相关规定
这15所幼儿园都将办成
普惠性、公益性幼儿园
换句话说
既要规范办园、还得收费合理!
在推动新建小区
配建幼儿园的同时
原市政府35号令
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在新建居住小区时
根据我市布局规划
和国家有关要求配建中小学
市教育局统计的数据显示
自2014年以来
市区新建小区配建的中小学一共有9所
主要分布在襄城区和东津新区
刘晓政表示
以上9所中小学移交以后
中心城区新增学位14040个
新增教学班300个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
城区中小学大班额的问题
据了解
2014年颁布之初
市政府35号令的有效期是五年
2019年、2020年
市政府办先后两次下发通知
要求继续执行
市教育局表示
目前新的管理办法正在修订
预计明年颁布实施
新办法将细化标准、权责
确保新建小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
规划到位、建设到位
移交到位、使用到位
来源:云上襄阳
编辑者: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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