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行业秩序,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避免因房屋安全、合同纠纷等原因产生矛盾,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有关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在住房租赁事项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议租赁双方选择经营规范、市场口碑较好的租赁经营机构进行合作。选择经营机构时,可先登录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网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查询企业备案情况。建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阅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了解该企业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多渠道了解经营机构市场信誉情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查验房源信息和状况。租房前,应仔细查看拟承租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赁无合法权属证明的住房,危房、违建房等。对于租赁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受委托的出租房源,承租方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三、实地查验租赁住房实况。承租方务必实地查看拟租房屋的实际现状,产权不清、危房、违建房,未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出租的住房,或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走廊、车库、地下储藏室等改造后供人居住的房屋(房间),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甚至受到行政处罚。
四、审慎签订租赁合同和支付定金。承租方务必要在实地查验、确定房源的前提下签订房屋租赁签合同,建议使用《湖北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下载网址:
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011/t20201103_2996875.shtml)。合同内容要以实物为准,坚决不能在合同签订前以任何形式交纳定金、意向金、佣金和房租。其中,合同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0%,切实做到“不着急交钱、不贪图便宜、不轻易签约”。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前,承租方还要清楚了解在定金、租金以外有无其他费用,如物业费、车位费、水电暖费、佣金明细、交纳方式、转租退租、租赁期限、押金退还、续约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五、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方应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并确保租赁双方均完成签章。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双方应在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
六、谨慎确定租金条款、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重点关注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押金退还等条款,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带来的资金风险。支付房租和押金时,承租方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七、租赁双方要依法履行各自义务。出租方要确保出租的住房和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排除安全隐患;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承租方;要督促、配合承租方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承租人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制止等工作。承租方要向出租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证件,如实告知租房用途,不得利用租赁住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结构或者实施其他违法搭建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方;及时、主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屋安全、治安、消防等检查。
八、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租赁双方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精准投诉。对于违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或者租赁禁止出租情形房屋的,可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对于涉及无照经营、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对于涉及住房租赁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合同诈骗、治安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公安部门进行投诉;对于确实属于住房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问题,原则上应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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