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的执业行为,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2017年度建筑节能、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工作综合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各地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情况;各地推进绿色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情况;2015年3月以来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以来列入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实施情况;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情况。二是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各地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作监管情况,各地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和外地进鄂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在当地市场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三是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到位情况,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省、市、县层级督查,以各市(州)、县自查为主,8月28日至9月10日,省住建厅将按照“双随机”检查方式,对各地在建项目进行抽查。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严格实行督查责任制,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出市场。
在省住建厅的督查下,2017年上半年,各县(市)认真贯彻国家法规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狠抓目标任务落实,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6月底,全市新增节能建筑面积452.66万平方米,是年度目标的103.12%;发展绿色建筑225.01万平方米,是年度目标的204.55%;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48.23万平方米,是年度目标的95.02%;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4.12万平方米,是年度目标的76.74%。这些工作均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目标任务。
全市上半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排名表
说明:1.单位均为万平方米;2.此表是按照完成任务百分比加权平均后进行排名的。 (以上文字和数据均来自市绿色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图表可看出,上半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尽管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少数地区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对建筑节能工作没有安排部署,督办检查落实力度不大,组织领导力量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少数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节能设计现象仍然存在,降低节能标准;三是施工现场节能公示牌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公示节能措施指标不完整,部分施工现场节能公示牌未制作;四是个别地区对绿色建筑工作和可再生能源应用发展推进迟缓。
编辑者: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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