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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补偿

2013-06-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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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律师你好!我现在居住的房屋要坼迁,我所居住的房屋属于过去单位的福利分房已有23年了,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购买,对于这种情况现在搬迁的话户主有什么赔偿。听有的人说住满15年这个房屋就属于自己的了,请问有没有这样的政策。谢谢


答:好像没有呀你只有搬迁费用,所有权的补偿与你无关,你不是所有人

答:你说的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严格来说,如果拆迁,你所住的房子拆迁补偿的主体主要还不是你,而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即你们单位,但是你们作为住户,因对房子有合法使用权,如果要拆迁,则必须给你们提供相应的住处,并保证你们拥有一样的合法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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