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以个人名义再买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看了一些答复,有的说属于第二套也有的说不属于第二套?请问到底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如果属于,婚姻法规定婚前买的房属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那么这个房子应该是属于婚前买房的个人所有,未买房的一方是不享有这套房任何权利,那么婚后决定买房的一方从来没买过房,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房还不能享受第一套房的待遇,请问,如果离婚,这对没房的一方是否有些不合理之处,或者有什么样的互补措施?
回答1:
具体的你可以问房产局。
回答2:属于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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