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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国投庞公府物业获评正面典型案例

2026-02-28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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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新局发布

襄阳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正面典型案例(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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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推介襄阳市物业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发布系列正面典型案例。请全市以本期案例为镜,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01正面典型案例一:


(一)基本情况


国投·庞公府小区位于襄阳市襄城区凤雏大道与文华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13.09万平方米,共有18栋住宅楼,总户数为850户,于2025年交房入住。小区由湖北襄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物业企业自进驻以来便秉持“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理念,致力于打造公开透明、环境优美的幸福家园。


(二)主要措施及整治成效


信息公开透明,构建信任基石。物业企业高度重视业主知情权,定期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发布物业费收支、公共收益及小区活动安排等重要信息,确保财务与管理信息的完整透明,从源头上杜绝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建立起物业与业主之间的高度信任。


环境维护精细化,提升居住品质。在日常保洁方面,每日安排专业人员对楼道、电梯轿厢、公共大堂及地下室进行深度清扫,确保地面无灰尘积水。定期清洁维护通风系统,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绿化维护上,定期组织修剪、浇水、施肥,实现小区四季常绿。针对车辆管理,严格规范停放秩序,营造整洁舒适的通行环境。


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安居无忧。实行24小时安保巡逻制度,对进出人员和车辆严格登记。节假日期间预先排查消防设备设施,日常密切关注电梯、路灯、供水供电系统,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居民生活便利与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启示


该小区物业企业通过定期公示物业费收支及公共收益,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从机制上防范了侵占公共收益等违规行为,构建了公开透明的信任基石。同时从地下室的清洁到通风系统的维护,绿化修剪到设施排查,通过全心全意的服务,小区环境整洁卫生,设施设备运行良好,业主满意度显著提升。


反面典型案例(第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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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整治一批“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通报第十一批物业服务领域反面典型案例,请全市上下以案为鉴,严格自律,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案例一:

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擅自利用共用部位进行经营


案件发生地:高新区团山镇蔡庄社区


案件情况:接群众举报,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在其服务的金科·集美东方小区内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建设电动车充电桩。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给予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罚款8万元处理。


·案例二:常某某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


案件发生地:樊城区汉江街道


案件情况:接群众举报,常某某在滨江嘉苑小区内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设施。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给予常某某罚款6000元处理。


·案例三:关某某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


案件发生地:樊城区汉江街道汉江南路社区


案件情况:接群众举报,关某某在滨江嘉苑小区内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设施。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给予常某某罚款6000元处理。


·案例四:倪某某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


件发生地:樊城区汉江街道汉江南路社区


案件情况:接群众举报,倪某某在滨江嘉苑小区内未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设施。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给予常某某罚款6000元处理。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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