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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将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同权政策!

2017-10-26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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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明确提出了要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同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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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对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制度的积极回应。


在十九大的开幕式上,习总书记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一段报告讲话,获得全国人民鼓掌欢呼。


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同权政策的内容出现在《意见》第4页,是新时代下房地产市场的应景之举,也给广大住房困难群体带来了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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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展开,《意见》指示,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棚户区改造的主体,要主动作为,做好棚户区被征收人的安置工作,促进棚户区改造的有序进行。在安置问题上,《意见》强调,安置好棚户区被征收人,需要采取多种方式筹集房源。除了采取政府投资建设、回购房源、公租房等多种形式之外,鼓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租售同权政策,促进供给主体多元化,多渠道保障住房需求,解决棚户区改造的安置问题。

 

尽管现在还没有成文规定,但是市政府这份文件已经明确传达出这样的信息:襄阳市政府将积极探索各种有益方式,比如共有产权、租售同权这样的政策。而这些,对于住房困难群体来说,的确是一个值得期待的好消息。


附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链接地址

http://fgj.xiangyang.gov.cn/zwgk/gkml/zcfg/201710/t20171025_391414.shtml

编辑者: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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