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年初,棚户区改造被列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棚改工作进展如何?12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17年“十件实事”完成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今年的棚改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2017年,我市认真落实“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政策,确保棚改居民住有所居。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孔令波介绍,今年我市计划改造棚户区47021套,其中市本级计划改造26214套,县(市、区)计划改造20807套。截至11月底,全市共改造棚户区59653套,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完成目标任务。
据介绍,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强化融资,保障项目落地,将棚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高位推进。为切实保障城市中居无定所、居住条件恶劣的特殊困难群体利益,让棚改“回归本源”,市政府出台了政策,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商品住宅房源”“土地招拍挂设定条件回购房源”“公共租赁房屋提供托底保障房源”等方式,为被征收人筹集房源。
我市还明确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支持政策,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户,给予住宅房屋价格奖励(分时段给予不超过被征收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格15%的奖励)、住宅房屋装饰装修奖励(按被征收人合法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给予500元/平方米的奖励)、争先签约奖励(按第1—5工作日、6—10工作日、11—15工作日3个时段,分别给予被征收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搬迁腾房奖励(按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搬迁腾空房屋的,给予被征收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物业服务费奖励(按照户均100平方米、市区一类物业服务费1.4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的奖励)等5项奖励政策。
编辑者: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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