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贷压力很大时
很多购房者便会思考
如何办理“商转公”
“商转公”即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此前,襄州区购房者一直因为无法办理“商转公”业务而苦恼。近日,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传来消息,预计2021年4月底前逐步放开襄州区“商转公”业务。
襄州区如何办理“商转公”?
1.经与商业银行、襄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预计于2021年4月底前逐步放开襄州区“商转公”业务。
2.原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商转公业务,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襄州办事处登记受理,另10家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湖北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的商业房贷职工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网点或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以上银行的“商转公”业务对应的住房二次顺位抵押在襄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办理“商转公”所需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状况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不低于6个月个人工资性收入银行流水单原件;
4.商业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及“商业房贷还款计划”,提供资金证明(原商业房贷还款卡余额回执);
5.申请人(或配偶)所购住房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及原商业房贷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或配偶)经商业房贷已经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籍、工作单位及购房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家庭拥有住房证明原件;
8.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材料的1、4项由受托银行提供。)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如办理离婚的,主借人不能变更或者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签订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期内,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当事人要求解除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前提条件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应结清公积金贷款剩余本金及相关利息。
编辑者:榆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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