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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襄阳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8-03 15:11
1401

关于进一步加强襄阳市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针对当前新冠疫情出现反弹的严峻形势,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慎终如始抓好防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市委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马旭明传达的“人物地”同防闭环管理措施,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广大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制度,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还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自查、举一反三,确保防疫物资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信息情况掌握到位。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员工管理,加强对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及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各企业要把疫苗接种作为加强疫情防控的关键措施,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特别是重点场所和关键岗位的员工接种疫苗。


二、加强销售现场管理

(四)在售楼场所入口配备消毒液、测温仪、口罩等防疫物资,对进入售楼场所的购房者,要进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处理,严禁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进入售楼场所,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五)要加强销售现场的通风和消毒,确保场所内部空气流通,定期对接触较多的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公示展板等公共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严控人员聚集活动

(六)要严格管控销售现场人员数量,分时分批引导购房者进入售楼场所,有序引导客户签约。

(七)要加强对售楼场所消费者的引导和服务,对出现人员聚集情形要及时引导疏散,并提醒购房者遵守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八)要加强商品房交付现场管理,在交付现场,要配备消毒、测温设施设备,分期分批开展工作,引导业主有序收房。


四、加强员工教育

(九)各单位要加强员工教育,增强他们识别、抵制谣言的能力,保持清醒头脑,相信科学的力量。凡是涉及新冠疫情的相关信息,要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坚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襄阳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8月3日

襄阳市房地产业协会.pdf


编辑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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