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城市更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建筑品质,经市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项目专题会研究同意,现将《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21年(建筑工程篇•绿化篇)部分条款优化调整通知如下:
各灵活就业缴存人:为方便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拓宽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襄宜居安居、创新创业,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关于印发<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襄公积金发〔2024〕6号)等规定,我中心对《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进行了修订完善,《襄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询价公告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推动和服务进城、返乡人员更好的融入城市,按照省住建厅印发《“宜居湖北”春节返乡安居购房季工作方案》要求,抢抓春节前后外出人员集中返乡的契机,促进返乡人口回得来、留得下、住得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欢迎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1.本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1)范围:“宜居湖北”...
关于开展襄阳市“宜居湖北”春节返乡安居 购房季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20日起施行。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发布“花钱可办理公租房”“有渠道优先选房”等虚假信息行为,以代办公租房为名收取费用进行诈骗。还有群众通过转租转借方式承租市区公租房而导致被清退。为避免群众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特声明如下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品质住宅建设,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居民提供丰富多样的公共活动空间。经研究,我局现对居住小区内景观建筑设施提出如下规定:居住小区内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等景观建筑设施不计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不计建筑基底面积、不计产权,应符合以下要求:(1)占地面积不超过所在集中绿地面积的35%,且占地面积不大于450平方米;(2)独立设置于小区公共空间、开敞且对公众无条件开放;(3...
为尽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省自然资源厅省信访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90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2024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满足对商品房建设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武汉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定于2024年10月31日在武汉举办湖北省“好房子”发展论坛。现将有关事宜如下:一、活动主题宜居湖北 品质筑房二、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0月31日(30日下午报到)地点:武汉...
《襄阳市建设用地混合利用指导意见(试行)》经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第3次局长办公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