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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

2022-01-2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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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太晖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以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建设美丽襄阳、率先实现绿色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万套。保障对象为,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满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群体租赁住房需求。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以不超过70平方米为主;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以20至45平方米为主。已经开工建设或通过现有建成住房转化的,可以适当放宽建筑面积标准。


在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5%评估确定。


编辑者:不加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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