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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湖北信用住建”应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2023-09-26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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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加强“湖北信用住建”应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湖北信用住建”应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9月28日前完成信用评价填报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湖北信用住建”应用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房地产业协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关于加强“湖北信用住建”应用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武汉市房管局,仙桃市、天门市住保中心:

为加快推进房地产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现就做好“湖北信用住建”的应用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系统使用。“湖北信用住建”系统已上线运行,各地要迅速安排专门人员熟悉系统操作,做好参评主体使用培训,组织本行业参评主体积极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尽快将各类信用数据收集起来、分值评价出来、结果运用起来。

二、加快参评主体信息录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参评主体填报和行业主管部门录入两种方式,先录入后评价或边录入边评价,迅速提高参评主体(企业、从业人员)录入率,加快实现参评主体全覆盖。

三、注重信用评价效果。各地要按照体系化、标准化的原则,基于“湖北信用住建”规范本行业信用评价流程,实现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省厅将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年评价工作机制,对各领域参评市场主体数量、信用行为数量、参评主体占比等进行工作评价,分行业对各市州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请各地在前期已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基础上,于9月28日前迅速完成参评主体信息首次系统数据填报。联系人,张杰,电话:68873037,13607259667。

附件:1.湖北信用住建信用评价流程图

      2.湖北信用住建操作手册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湖北信用住建信用评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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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北信用住建操作手册

一、 参评介绍

一.1、主体范围

²信用评价参评主体范围分为企业、人员、机构。现以建筑市场为例:
²企业
²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²人员
²勘察单位从业人员、设计单位从业人员、施工从业人员、监理从业人员、预拌混凝土生产从业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检测(工程检测试验)从业人员、
²机构
²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工程检测试验)机构

一.2、信用主体申报重点说明

企业只能申报企业良好行为、不良申诉。
人员只能由所在企业进行良好申报、不良申诉。

一.3、信用申报及采集流程

良好行为:由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不良行为:由不良行为发生所在地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一.3.1、企业申报

企业良好行为: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核验-->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企业人员良好行为:企业申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核验-->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一.3.2、主管部门采集

企业良好行为:主管部门采集-->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企业不良行为:主管部门采集-->不良行为发生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企业人员良好行为:主管部门采集-->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企业人员不良行为:主管部门采集-->不良行为发生所在地主管部门确认。

二、 系统登录

二.1、主页

主页不仅是用来发布信用行为,也是企业端、管理端登录的入口,地址为:https://zjxy.hbcic.net.cn/hbxypjqy/frame/pages/publicpages/index/index也可从湖北政务服务网--特色专区--住建服务--信用平台主页进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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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参评主体登录

参评主体包含企业和自然人,点击登录后,会跳转到“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选择相应的登录类型,输入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
:信用评价功能,仅限企业进行登录并办理,自然人登录无法进行信用信息申报和不良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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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管理端登录

管理端已接入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管平台”)。
二.3.1、登录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zwgl.hbcic.net.cn/web-gl/szjs/login/login,登录成功后跳转到湖北信用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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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2、注册

  点击用户注册,进入到注册界面,按照表单要求进行填写。备注栏需备注:开通信用评价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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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端功能

三.1、企业类型

三.1.1、企业类型初始化

企业首次进入信用平台时,需选择企业业务经营的类型,可选择多个。

注:类型初始化,只能操作一次。

三.1.2、企业类型登录

企业选择一个类型进行登录,进入平台后,可主动切换企业类型,具体操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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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首页

展示企业的信用得分、待办、信用信息展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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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3、企业参评

企业参评需根据企业类型,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信用参评主体信息含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及证书信息、项目信息,以上信息优先从“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带入,无法带入的只能自己手动录入),首次参评可获得初始分值100,且参评后才能进行信用申报、申诉。具体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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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信用评价

三.4.1、企业良好申报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企业优良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采集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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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2、企业人员良好申报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企业人员优良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

三.4.3、企业不良申诉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申诉”,选择本企业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申诉申报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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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4.4、企业人员不良申诉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申诉”,选择本企业下人员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申诉申报界面如下:

三.4.5、信用查询

可查询当前企业及企业下人员的不良、良好行为。

四、管理端功能

四.1.1、核验、确认角色介绍

管理端核验、确认需按照类型来分配权限,且核验、确认不能为同一人。

四.1.2、信用采集

四.1.3、企业良好信用采集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企业优良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采集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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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4、企业不良信用采集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企业不良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采集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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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5、人员良好信用采集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人员良好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采集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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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6、人员不良信用采集

点击列表中的“新增人员不良信用”,进入填报界面,点击“保存”后,还可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不可修改。采集界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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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信用审核

四.2.1、管理端采集审核

用于审核管理端采集的良好、不良行为。

流程:采集-->确认

切换到待审核列表,点击操作栏图表,进入审核界面,点击“通过”,即可办结;点击“退回”,可退回到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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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2、主体申报审核

用于审核企业端申报的良好、不良行为。

流程:企业端申报-->核验-->确认。

切换到待审核列表,点击操作栏图表,进入审核界面,点击“通过”,即可进入下一步处理;点击“退回”,可退回到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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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申诉审核

用于审核企业端申报不良行为申诉。

流程:企业端申报-->核验-->确认。

切换到待审核列表,点击操作栏图表,进入审核界面,点击“通过”,即可进入下一步处理;点击“退回”,可退回到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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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4、信息查询

可对辖区内的企业及人员信用行为进行查询。

四.5、信用统计

按照企业、人员、机构分类,对不同类型企业及人员根据信用得分进行全省、区域排名


编辑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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