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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13不准”“6严禁”:湖北规范住建行业政商交往

2018-12-0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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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湖北省住建厅第二十二期“亲清”政商座谈会上了解到,湖北省住建厅制定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住建行业政商交往要建立“负面清单”。严格规定,住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13个“不准”,企业要做到6个“严禁”,全面规范住建行业政商交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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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明确,住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13个“不准”:不准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接受企业及其负责人提供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不准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参股或拥有企业的股份、证券;不准安排亲属到企业“吃空饷”;不准吃拿卡要、或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募捐等。

《实施意见》要求,住建部门党组织应当教育和引导企业做到6个“严禁”:严禁给予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严禁给予他们企业股份或代持股份及其他资产;严禁为他们理财;严禁以赌博或其他形式向他们输送利益;严禁以不正当或非法手段影响住建部门干部人事任免、公共决策、执行公务等。

《实施意见》强调,要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执法避免简单化,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涉企民事、商事行为,要慎重妥善处理,最大限度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建立定时沟通机制和企业诉求回复机制,解决实际问题,减少无关会议、活动、调研考察,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编辑者: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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