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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这六类不良经营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被亮“红牌”

2017-08-16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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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部门正在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监督检查,严查开发商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被勒令退出。

  据市房协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市区楼市火爆,房价上涨幅度较大,有些区域甚至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房管部门认为,这其中既有市场火热的因素,也不排除有商家违法违规经营导致房价上涨较快。

  此次资质检查,房管部门将按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开发经营情况,确定监督检查合格与否,并视情况办理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升降和去留。对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以下六类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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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六类不良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预售或销售许可证就进行预售或销售;在商品房销(预)售中进行虚假广告宣传;商品房买卖中没有使用国家推荐的示范文本;商品房销售中有面积、价格等欺诈行为;商品房销售中不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生消费者对企业的集体投诉,企业未对投诉事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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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除了严查以上六类不良经营行为外,房管部门还将重点检查并依法查处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但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预付费用,变相预售的行为等。

编辑者:豆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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